钢结构、网架、管桁架工程

咨询电话:

029-88777796
13709298830
您暂无询盘信息!

吉林省发布户籍制度改革新政:租房可落户

作者:     发布日期: 2020-08-28     二维码分享
图集

  日前,吉林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出台《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公安机关对取消落户限制等方面政策进行调整。 其中包括,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,租房也可落户。

  吉林省规定,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,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房居住)即可申请落户。取消投亲落户限制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,不受年龄限制,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。

  同时,畅通人才和民营企业职工落户渠道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国民教育同等学力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、技术技能人才不受稳定就业、稳定住所等条件限制,可在工作地、居住地、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城镇申请落户。

  民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不受纳税额度、缴纳社保年限和经营场所等条件限制,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可在工作地、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,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。

  吉林省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进城落户,严格落实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、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新生代农民工、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政策,确保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。

  此外,实行农村籍大学生、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,农村籍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当年退伍军人以自愿为原则,可直接回原籍落户。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农村籍退伍军人返乡就业并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,经当地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,可根据意愿回原籍落户。

+1
【纠错】 责任编辑: 聂静

本文转载自新华网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